高明区人民法院杨和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人民法院杨和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GMJ2013047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 高明区人民法院 2.工程名称:高明区人民法院杨和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3.工程地址: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前期建筑工程基本完成,建筑面积共约2300.00平方米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工作内容包括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和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5.工期要求: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完结的施工期外加缺陷责任期12个月。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投资:本项目监理费用约10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2、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其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4、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5.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上述报名材料必须用A4纸复印件经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并提供原件核对。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 :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费100元(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及数据光盘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 话:0757—88620821、88620825 招标人:高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86****299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210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