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高速路段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澄清公告
里水镇“广佛高速路段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项目澄清修正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委托,对“广佛高速路段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文件澄清修正如下:
1、 本项目原“资质等级要求”,现修正为:
1)具有非联合体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绿化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不接受试行、暂定或待定);
3)2009至今具有质量合格的市政绿化工程业绩或城市道路绿化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点内容(投标保证金),现修正为。
11 | 投标 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交纳,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自备信封密封); 2. 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 成交人和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退还。 |
3、 植物配置设计及种植情况说明:
(1)植物种植设计(详见树木种植图):树木种植范围为公路两旁红线外各7米,共种植4行植物。从征地红线向外数起,第1行种植灌木球类(大红花球、黄连翘球、红绒球),株距1米;第2行种植生态景观树种(红花紫荆、黄槐、大叶紫薇、美丽木棉、秋枫、尖叶杜英、串钱柳、桃花心木、海南蒲桃),株距4米;第3、4两行种植速生桉,株距为1米。4行植物之间的行距均为2米。生态树种的种植分若干段,每1.5公里作为一种植段,种植一种生态树种,如此交替种植。
(2)种植情况:种植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宽度7米的,则种植一行生态树和一行桉树(或生态树),同时种植一行灌木球。
第二种:宽度不足4米,种植一行生态树,在2株生态树之间种植1株桉树,同时种植一行灌木球。
第三种:宽度超7米的,在第一种种植情形下多种1行桉树。(详细种植要求按发包单位实地指定为准)。
4、本补充修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补充修正公告为准。
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