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旧设备出售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过批准,现就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仓库内的空调设备出售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出售,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出售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标底价(元) |
| 中央空调 | 2 | 套 | 73802.00 |
备注:1)具体信息请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咨询。联系电话:139****7838 杨先生
2)竞价人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竞价人资格:
竞价人: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2013年3月27日上午8:30起至2013年4月8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1号楼101室。
4、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竞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价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自然人竞价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现场勘察:竞价人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物资现状。
6、接收资格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7、接收资格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1号楼101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8、资格文件开启时间/地址:2013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1号楼101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竞价人必须凭《竞价登记表》、资格文件(2份)、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参加竞价会议,竞价人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本次竞价会议)。
9、成交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后,如要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其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该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10、如项目只有一位竞价人竞价,则该项目按标底价成交。
1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竞价人可于2013年4月9日8:30分前携带保证金到场
备注:提交资格文件时必须出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开具的收据,未按规定提交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12、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竞价人可以在竞价会议后当天,凭收据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的竞价人保证金作为货款的一部分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