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多方协调积极调处渔民上访问题
2013年2月28日,袁某等8位渔民代表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和《渔船检验证》被收回后,不能享有国家财政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休渔期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情况,并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补办《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和《渔船检验证》;二是继续享有国家财政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休渔期生活补贴;三是希望政府给予经济补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在收到相关报告后,高度重视,及时介入,在相关职能科室的配合下,于3月5日至3月15日,对辖区内渔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入户调查。调查发现,我区共有渔民24户,其中,现有捕捞许可证的13户,已交回捕捞证的11户(3户渔民户主已故),此次实际入户调查渔民21户。21户渔民生活状况参差不齐,人均居住面积为20.36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为9946元,低于年人均收入2500标准的有3户。总体而言,我区渔民收入微薄,与当地居民、特别是本村农民相比,差距很大,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4月1日,纪检组与区信访部门交换处理意见。在充分协商后认为,此次上访原因涉及上级文件精神理解偏差、五区做法不统一等多方面,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南庄镇、祖庙街道、石湾镇街道及区社工部(民政)、区财政、区信访、区公安和区市场监管理局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此认识基础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关于禅城区部分渔民上访问题的情况报告》、《关于解决部分渔民上访问题的请示》两份报告。局纪检组将进一步跟进相关情况,认真调处,切实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