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备注:新的三定方案待更新...
以下为机构改革前的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统战工作,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机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战、外交、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思想动态,负责统一战线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落实和完善***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引导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区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在党外知识分子中贯彻落实的情况;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并推荐给人大、政协进行政治安排。
(三)负责两新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和各镇(街道)商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推进两新经济组织代表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守法的两新经济组织代表人士队伍。
(四)负责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负责与港、澳、台、侨的民间联络交往,发挥政协港澳委员、海外联谊会港澳华侨理事、顾问的作用,推动本区与港、澳、台、侨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交流合作;处理涉台事务,宣传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两岸交流交往及经贸合作,做好去台人员、台属、台商及台湾有关人士的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引导宗教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开展有益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做好城镇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六)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工作;依法维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研究和反映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全区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协调处理本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负责侨务信访工作。
(七)负责友好城市的交往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工作;开展外事、侨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指导世界各地禅城联谊会及本区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八)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按授权办理邀请外国人来禅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办理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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