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8年12月31日24时,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一的调查时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经过培训的近8000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整装待发,将于2019年1月至4月对25.6万个普查单位、34.1万个普查个体进行调查。
我国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普查即将进入实战。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为历史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坚持依法普查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根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具体要求,依法组织普查工作,加强督查和指导;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支持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普查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标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对其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负责,拒绝、抵制普查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普查对象不重复不遗漏。任何歪曲、篡改、虚报、瞒报普查数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须坚决杜绝。
源头数据采集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经济普查既是政府行为,又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抓数据质量要从源头数据抓起,普查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普查数据质量如何主要取决于被调查对象提供数据的真实程度。只有在如实、准确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国家和各级政府才能进行科学决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每个被调查对象都应当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自觉接受调查,依法履行填报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准确反映情况,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为经济普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过程质量控制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工作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普查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把差错率控制到最低程度,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原始数据不含水分。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对于摸清我国国情国力,服务新时代新需求,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等方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通过本次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摸清我市“经济”家底,了解我市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现状,全面找准我市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厘清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方向,加快新经济扶持,加快新动能培育,从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