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开展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
2018年3月22日上午7时59分,高明区明城镇合和大道与明八路交叉路口(S113线079KM+500M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致7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督促事故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3月21日,“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何江涛总工程师带队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组成核查组对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
核查组首先赴事发地点实地察看了事发路段的道路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经现场查看,事发路口的整治工程已完成,红绿灯亮灯运行投入使用,消除了该路口安全隐患。从2018年6月整治工程完成后,该路段至今只发生6起轻微事故,没有再发生严重甚至亡人的事故。整治成效良好。
随后,核查组到涉事单位高明区安恒运输经营部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经详细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该经营部对于事故暴露的重大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仍存在制度与管理实际不匹配、货运车辆“一车一档”资料不完善、日常车辆安全检测管理记录缺失、安全培训档案不完善等问题。核查组要求区镇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高明区对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核查组查阅有关文件、记录、相关文书、凭证等材料,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核实。
何江涛组长肯定了高明区在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整改落实方面所作的努力。认为高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督促有力、措施得当,整改落实基本到位。
他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加大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彻底整治到位,进一步强化道路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对涉事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五到位”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对运输企业要重点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同时利用技术手段规范车辆驾驶行为,保障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三是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道路运输监管合力,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