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出炉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蓉报道:市政府近日出台《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饮食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并推进餐饮企业的在线监控试点工作。
《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设有灶头的饮食服务单位(包括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但不包括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等餐饮场所。
对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的距离,《工作方案》有严格规定。《工作方案》提出,在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和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场所不得新建餐饮场所。
《工作方案》还要求,2015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2016年底前将营利性社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纳入排污费(税)缴纳体系。
此外,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应当使用天然气、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同时,2015年底前,每区应选取至少1家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装设油烟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环保部门联网,推进餐饮企业油烟废气在线监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