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方税收***的公告
为规范广东省地方税收***管理,提高***防伪性能,维护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广东省地方税收***进行换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从2009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旧版地方税收***的使用截止时间是:
(一)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旧版统印定额***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此类旧版定额***参加***抽奖录入的时限为2009年9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抽奖录入。
(二)其他旧版地方税收***(含印明单位名称***)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新版地方税收***具有以下防伪特征:
(一)新版地方税收***的***联使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防伪纸印刷,透光可见黑白水印图案,其中黑色水印为“GDLT”英文字母,白色水印为税徽。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仍采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背涂为蓝色的干式复写纸印刷。
(二)新版地方税收***的***联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色荧光油墨套印***监制章,墨色为大红色,荧光反应为橘红色光。
(三)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专有防伪特征:
1.***票面采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温变防伪油墨印刷“LT”图案,常温下图案呈翠绿色,用手指夹纸摩擦或对图案加温时变成黄色,回复常温后图案变回翠绿色。
2.***代码的第8位、第12位以及***号码采用特殊数码喷印技术印刷,号码上虚下实。
三、旧版地方税收***的缴销时间
(一)存有空白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旧版统印定额***的纳税人,必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二)存有空白旧版其他地方税收***的纳税人,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纳税人逾期不办理旧版***缴销手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南海区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