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并联审批让行政效率快起来
为进一步加快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县委、县政府按照“能省则省、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制订出台了《南澳县简化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若干意见(试行)》。全县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在项目主体单位把有关资料报送至县行政办之后,由县行政办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办公、并联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意见、规划选址意见、环评意见、资金证明等手续,再由发改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意见》同时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项目、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以及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的审批简化程序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不仅有利于加快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推动各项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同时成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真正实现提速增效。
我县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示范村项目的过程中,通过实行“并联审批”简化机制,为各镇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将原需130个工作日左右的审批时间缩短到20个工作日,使审批程序、审批效率得到极大简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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