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推动落实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企业通过自行登记备案或经行政部门许可,依法依规排放污染物。
据了解,南庄镇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主要包括各类加工制造业、加油站、符合一定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业,以及有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四大通用工序的行业。
为推进落实该项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3月12日下午,南庄镇环委办组织各村(居)以及禅经区环保工作专管员,在华夏陶瓷博览城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南庄镇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排污许可的相关业务,指导、服务辖区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发证登记工作。
随后,南庄镇环保部门给参与人员就排污许可分类认定、平台注册、登记填报等方面进行培训讲解,并进行排污许可网上登记实操演示以及交流答疑。
参与培训的村(居)环保工作负责人将积极协助辖区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申领或登记工作,镇环保部门表示将联同南庄商会深度服务企业,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全力协助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南庄镇环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