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与盐田区共商东部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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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5月8日下午,新区综合办公室、盐田区生态环境局及技术服务机构在新区管委会1518会议室召开深圳市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商讨2020年工作思路及计划。
2015年,深圳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入选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名单。近年来,两区认真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建设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实现创新突破,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经协商,2020年,新区与盐田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系统梳理先行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加快汇编成果材料,并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等上级单位沟通,通过邀请专家团队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充分展现深圳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先行示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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