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关于2016年深圳市优秀兼职督学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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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关于评选2016年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新区教育督导室评选,公共事业局审核,拟推荐张元春督学为2016年深圳市优秀兼职督学。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致函新区教育督导室。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6年8月22日
(联系人:张丽辉;联系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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