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中小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104号)的要求,我局定于3月10日至5月25日开展光明新区2017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对象
2017年春季学期学位补贴继续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学生或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minban.sz.edu.cn/)进行申请。申请对象为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规定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一)本学期新入学及上学期未通过我市学位补贴申请审核的学生填报要求:
1.深圳户籍学生填报如下信息: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2.非深圳户籍学生填报如下信息:
(1)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父母一方需持有效的新版居住证)。
(2)学生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情况。
(二)上学期已在我市领取学位补贴的学生填报要求:
本学期须再上次上网提交申请,如果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对已发生变动的填报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
(三)转学学生操作要求:
本学期新转入的学生,需在学籍系统上进行转学操作,完成后再将基础信息导入学位补贴系统。转学操作须在基础信息导入学位补贴系统前完成。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17年3月17日9:003月27日18:00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单位 | 备注 |
3月16日前 | 各学校完成学籍系统学生信息,将基础数据导入学位补贴系统。 | 民办中小学 | |
3月17日 3月27日 | 新申请补贴家长进入系统填入学生信息数据进行申报工作; 上一学期已领取补贴的在校学生如有修息错漏,需进入系统进行补充、修正信息后,仍需点击提交,申请补贴。 | 家长(学校协助) | 学校收集新生家长签名的信息确认单存查。 |
3月17日-3月27日 | 学校完成初审后并于3月27日前将申报数据在网上提交。 | 民办中小学 | 建议学校初审与家长申报同时进行。 |
4月10日前 | 新生信息电子比对。 | 相关部门 | |
4月20日 (初定) | 反馈审核结果。 | 相关部门与民办中小学 | 学校要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告之家长 |
4月20日4月27日 | 家长对审核结果有疑议,可在系统内再次提交信息。 | 家长(学校协助) | |
4月28日 | 学校完成第二次初审,将申报数据在网上提交。 | 民办中小学 | |
5月10日 (初定) | 反馈第二次审核结果。 | 相关部门与民办中小学 | 学校要及时将结果告之家长 |
5月15日前 | 处理遗留问题。 | 相关部门与民办中小学 |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校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籍系统是实施学位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及时录入和完善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
2.本学期新转学的学生,须在信息导入前在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上完成转学操作,确保学位补贴系统的学生基础信息准确,做到不多报,不漏报。
3.各民办中小学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做好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应急预案,妥善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各民办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和指导本校学生家长上网填报,督促家长按时完成填报并及时提交申报信息,要安排专人和专用电脑为有需要的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学生家长提交的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收集并妥善保存经家长签名确认的信息确认表存查。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唐小霜,联系电话:2341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