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拟选调职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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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和《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公开选调职员公告》,现对已完成体检、资格复审并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具体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5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8号302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37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选调人员资格。
聘用单位 |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国有土地监管中心 | 监督管理 | 谭辉 | 男 | 1986.2 | 本科 |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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