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购买历史在建工程清查服务的招标公告
公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购买历史在建工程清查服务;
(2)数量(项):1.0;
(3)预算金额(万元):47.4200。
2.公告时间和及开标时间:
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查看。
(1)网上公告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
3.采购项目文件的发放及收取: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建工程转固项目经验(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资质,以及同类项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报价书;
(8)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封装: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装在报名资料袋,并在资料袋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份文件需密封,开标时才能启封,标书封装外附带一份授权委托书)。
投标供应商必须要在网上的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报名资料前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519室,领取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把投标文件及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递交给光明区公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采购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4.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结果公示: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3天,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查看。
6.招标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工
办公电话:27106376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5楼
邮政编码:51810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