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龙湖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四日
龙湖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
专项行动方案
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区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以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各级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相当部分企业场所业主、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得到了提高,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整治行动还普遍存在整治标准偏低、整治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小作坊、小档口仍未能达到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全区还有近1500家登记在册的既有建筑和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未能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为贯彻***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的要求,现就我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李耿坚同志任组长,副区长陈捷锋、杨时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原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飞行巡查队要继续开展巡查行动,加大督导力度。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
二、明确目标
全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起至6月30日,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力促全区小作坊、小档口符合《汕头市关于“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的规定》要求;
(二)力促全区既有建筑和小娱乐场所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按要求补办消防手续;
(三)力促全区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四)力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建立起消防安全领导、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安全目标考核等长效机制;
(五)力促各街道(镇)消防基础设施和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达标;
(六)力促全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从业人员100%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三、整治措施
(一)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开展好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未纳入登记的“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要逐一进行清理整治。同时,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已完成整改的单位、场所出现火灾隐患回潮现象。
(二)各街道(镇)要对本辖区内的小档口和小作坊消防整治情况逐村(社区)、逐个企业(场所)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的镇(街道)、村(社区)及其负责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未达到整治标准的小档口、小作坊要责成限期重新整改。
(三)重点督促未完成隐患整改的近1500家既有建筑和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在上半年前完成整改工作,并补办消防审批手续。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
(四)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结束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未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并补办消防审批手续的单位名单通报给各主管和职能部门,由各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五)全区各生产、经营性场所必须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巡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专职消防巡查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场所内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生产、经营性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职单位巡查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六)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飞行巡查队要继续采取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区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进行督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由区领导小组责令有关单位按责任制要求落实整改,并予以通报。
(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在建建筑的监督管理,对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一经查实,负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立即依法予以处理。
(八)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在督促各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同时,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起消防安全领导、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安全目标考核等长效机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
龙湖消防大队
主题词:消防 整治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林百欣科技中专,各人民团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