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1〕5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5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6日17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宗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全部成交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按规定缴入汕头市财政专户。
(五)根据潮阳区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征求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函复》的有关精神:鉴于该宗地现状用途作为生产沥青加工场,生产的沥青主要用于潮阳区公路养护,为确保我区公路养护正常工作,该宗地公开出让后用途仍为沥青加工场, 土地竞得者必须具有生产、销售沥青混凝土的经营范围,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必须提交有生产、销售沥青混凝土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否则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dcy.gov.cn/stszrjcy/gkmlpt/index》、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帐 号: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