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大运会期间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
为保障2011年8月份深圳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市环保局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市局各分局、市局环境监察分局开展放射源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加大力度强化各辖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要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确保大运会期间我市辐射环境安全。一是2011年6月至7月底,现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涉源单位进行全面安全专项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二是2011年7月~8月份,要求密切巡查各辖区内存在放射源闲置情况的涉源单位,督促各涉源单位放射源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到位,保障闲置放射源的安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三是2011年8月11日~23日(深圳大运会期间),要求各涉源单位主管领导加强放射源监管,每天必须对放射源进行检查、盘存、登记;移动放射源出入库时主管领导必须现场监督,并详细登记备查;暂停辐射工作的,必须并将放射源集中封存保管,指定专人对保管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大运会安全。四是现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值班人员和装备,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加强应急值班,切实做好事故应急工作。(李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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