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澳县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对(南澳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7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规格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南澳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器材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服务);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一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 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响应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五、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日三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所投台式计算机、智能自助借还系统、标签转换系统、打印一体机、音响系统的厂家或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此次招标涉及到的产品与原图书管理软件的系统兼容性,投标人必须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由甲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书。
(4)响应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采购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澳县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0229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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