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昨天,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主持会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王扬泽、陈棉生、黄晖阳,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徐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对上述法规草案及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汕头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关于对汕头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市政燃气供气管网建设取消中心城区燃气瓶组间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记者李敏 通讯员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