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本月15日实施
小区道路化身停车场,堵塞消防通道;公共交通工具上未配套消防救生器材……一旦发生火灾,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教育服务机构未能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公共交通经营管理者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逃生器材的,将被予以处罚。
结合汕头实际明确消防责任
据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是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汕头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有汕头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以下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用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等,违反上述行为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以及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线路、管路的;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降低防火条件的;建筑物外立面的装修、装饰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或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条例》还规定不得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户外广告、大型显示器等障碍物。特别是为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提供早教、寄膳、课外辅导和培训等服务的场所,其防火设计必须按照儿童活动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执行。而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应安装摆放在明显便取的位置。
不少小区区间路成停车场
说起消防通道被堵,家住市区水仙园15栋的住户可谓是一肚子苦水。每到晚上6点过后,与16栋之间的区间路段就会被“霸占”为停车场,据住户陈姨介绍,晚上回家基本上要贴着摩托车走回家。陈姨担心,如此狭窄的通道,“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记者调查采访过程中发现,消防通道被堵塞的现象不只是水仙园,也包括海棠园、玉兰园、朝阳庄等住宅小区。同样,一些高档小区为了方便管理,把部分大门紧闭,部分不自觉的车主却把车停在那里。此前市区金环路某小区民宅发生火灾,由于区间路被停放的摩托车、汽车堵住,救援车无法直接实施扑救,消防官兵无奈只好接驳长水带才能接近起火点救火。
将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对市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如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的个人,可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寄膳点地窄人多隐患突出
消防通道被堵的问题突出之外,校园周边寄膳点也存在着不少的消防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在中午放学时分来到市区金府旁路附近的一家教寄膳,发现这里既没有逃生通道,也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给学生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随后,记者又走访附近几家寄膳点,状况也大致相同。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条例》规定以上单位应急疏散时,应当对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病人等采取优先保护措施:为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提供早教、寄膳、课外辅导和培训等服务的场所,其防火设计应按照儿童活动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市区大型客车消防设施均配齐
城市交通越来越发达,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交通安全的隐患,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相应的消防救生工具十分必要。记者走访市区各大型汽车总站看到,基本上所有的大型客车上都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和救生锤,并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但是,在部分县镇的小型客车上就难觅消防器具,甚至连简单的灭火器都没有。
《条例》规定:禁止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全的公共交通车辆上路载客,禁止在公共交通车辆上非法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速公路、隧道、大型桥梁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本场所火灾等突发事件特点和应急处置需要,配置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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