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龙华供电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用电价格的通知
各街道办、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各用电企业:
为规范工业园区租户用电价格,维护工业园区租户企业合法权益、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建立良好的供电营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电营业规则》、《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深圳市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7〕530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用电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目录电价。电价属政府定价,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电价标准,不得向用户捆绑收取相关费用。对工业园区分表租户,应根据分表抄表量执行目录电价(详见***),收费周期应与总表收费周期一致。凡擅自改变目录电价标准收取电费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规范公共用电收费。工业园区内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用电,以及物业办公用电应采用独立计量方式核算,不得在电费项目中向用户收取。
三、规范供电运维费用管理。工业园区抄表及电力设备运维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不得在电费项目中向用户另行收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窃电损失、租户欠缴电费形成的呆账等,计入物业服务当期损益,不得转嫁给其他租户。工业园区总表与分表之间正常的线路损耗、变压器损耗,可以根据分表用电量按比例分摊至各用电企业。
四、签订规范性用电合同。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在与用电企业签订房屋或场地租赁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用电合同(合同范本由龙华供电局提供),明确电费收取方式、用电安全条款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且不得收取用电企业电费押金、保证金等。
五、规范用电报装管理。龙华供电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受理符合条件用户的业扩报装,提高直接抄表到户比例。用电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企业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用电安全要求、能够提供设备和线缆安装条件等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到龙华供电局办理专用变压器报装登记手续。用电容量为100kVA以下的企业在满足电力安全要求和线路改造可行性的前提下,鼓励其到龙华供电局申请报装独立计量装置。用电企业须按龙华供电局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办理所需手续。
六、开展工业园区用电价格专项检查。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之后由市市场质量和监管委龙华局牵头,联合区经济促进局、龙华供电局、各街道办开展工业园区用电价格整治专项检查行动,纠正和查处电力价格执行过程中对用电企业变相提高用电价格、变相收取费用、转嫁不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收取租户企业电费总和超过供电局收取工业园区电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价格投诉热线:12358)。
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视情节做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
七、加大工业园区电价政策宣传力度。各街道办、区企业服务中心要站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高度,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国家电价政策落实。龙华供电局要主动向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用电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全力落实相关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龙华供电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