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4月14日下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并审议有关事项。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书坤,副主任罗丽娟、郭雁通、董吉孝、李一坚、杨小文、李昆刚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谷更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马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区人大系统要认真抓好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大安排部署上来,围绕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信心、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推动龙岗区人大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区委同意,拟定于2022年4月19日至20日,在区府3楼会堂召开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会期2天。大会建议议程为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区计划、预算报告,审议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以及选举。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龙岗区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方案的报告》《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