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启用——按履约指标打分对失信企业说不
近日,龙岗区正式启用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对失信企业说不,促进建筑工程承包商必须依法、诚信履行工程合同和投标承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此次龙岗区开展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活动和正式启用履约评价结果申报系统工作,旨在促进建设工程承包商依法、诚信履行工程合同和投标承诺,提高承包商履约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本次履约评价对象是龙岗区管理权限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和2012年12月25日以来竣工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审图机构等承包商,包括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承包商或分包商。履约评价主要依据包括工程建设单位依法编制的招标文件、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并经备案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按龙岗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分标准表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涉及机构人员配备、技术经济实力、施工过程管理等85个履约指标体系。
根据履约评分标准,承包商履约评价的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工程建设单位在完成履约评价后,将通过承包商履约评价申报系统填报履约评价结果。区住建局即时将结果在龙岗建设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录入建筑市场主体诚信系统参与诚信评价计分,并作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录用、评判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信誉标评分的依据,强化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履约监管,为工程质量、安全、效益提供保障。
摘自2013年7月8日版《深圳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