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其他服务业单位库的通知
各街道计统办、大工业区: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调整〈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深统通[2006]90号)文件的要求以及我市《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情况,为了更全面地反映我市其他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水平等状况,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年报起对《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调整,规模以上划分标准调整为:年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1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服务业企业单位,以及全区所有行政事业法人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我区2006年其他服务业年报统计工作,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其他服务业2006年第四季度报表暂停上报,请各街道服务业负责人员通知各企行政事业单位;并抓紧落实以下工作。
二、各街道计统办负责服务业的人员要以区反馈的服务业单位库为基础,对单位库的单位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情况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于11月25日前上报区统计局。
三、核实的内容:
(一)其他服务业企业:
1. 单位名称、法人代码、电话号码是否变更。
2. 企业单位年营业收入是否达到100万及以上。
3.搬迁、注销或者联系不上等都必须核实清楚。 凡是有变更项目必须在单位库相应的单位后面的核实情况一栏里注明。
(二)行政事业单位:
1.是否法人单位。
2.单位名称、法人代码、电话号码是否变更。
3.能否独立报财务报表,不能的要注明。
(三)注意事项:
1.单位地方名称变更的。如:某某镇单位更改为某某街道单位,直接在库里更改名称即可。
2.其他更改的项目都要单独在单位库相应的单位后面注明。
3.非法人单位及不能独立报财务表的单位不在调查范围内,但必须注明情况。
4.不得删除单位库里的单位。
四、下发的电子表格单位库将以邮箱或QQ的方式传送,请各街道服务业统计负责同志注意查收。
五、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28949225,QQ:57914977。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