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完成新一届工会换届选举
2017年8月17日下午,区检察院召开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陈国辉同志主持。
为切实做好工会组建工作,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有关要求,经斗门区总工会批准,区检察院及时成立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陈国辉同志为组长的工会委员会筹备组,精心组织开展工会成立的筹备工作。
会上,工会委员会筹备组组长陈国辉同志首先宣读了《斗门区总工会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并向大会宣读了《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办法》草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与会代表本着对该院发展和干警权益负责的精神,认真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述《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按照既定程序和会议安排,监票人主持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作。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该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陈国辉、彭育办、冯艳芬、曾震、潘国伟等五名同志当选为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彭育办、冯艳芬、曾震等三名同志当选为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大会结束后,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工会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推选产生了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并对其他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陈国辉同志当选为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彭育办同志当选为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会议全程始终充满了民主、团结的浓厚气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区检察院工会积极响应斗门区总工会加快转型升级的号召,不断深化改革,推陈出新,以更好的姿态完善工会工作。此次大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统一全员思想,强化员工主人翁意识,为该院工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据区检察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