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龙西社区纪念碑前道路陂头肚村排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242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8月14日至11月4日,对龙城街道龙西社区纪念碑前道路、陂头肚村排水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城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城街道龙西社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该片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在陂头肚村低洼路段新建雨水管199米,增设雨水口16个,将路面雨水接入龙西河,在纪念碑前道路新建混流管614米,增设雨水口28个,截流井一座。由深龙环水字〔2012〕113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估算约177万元,费用从污水处理费返拨款专户中支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广州三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在龙岗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邀请招标,采用抽签定标,中标合同价1 343 779.98元,签订固定单价合同。该工程于2012年12月28日开工,2013年6月21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1 656 ***9.70元,审定总造价1 609 241.38元(其中建安造价1 462 066.38元),核减47 408.32元,核减率2.86%。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04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但存在多付其他费用的问题。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47 408.32元。主要原因是:1.建安工程部分项目工程量多计,核减35 313.32元。
2.工程其他费用多计12 095元,其中招标代理费2 984元、设计费3 540元、施工图审查费2 689元和全过程造价咨询费2 882元。
(二)多付其他费用559元。施工图审查费审定价4 411元,已付款4 970元,多付给深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图费559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工程2013年6月21日竣工验收,2014年8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47 408.32元予以扣减,以该项目总造价1 609 241.38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其他费用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施工图审查费559元,建设单位予以追回。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龙城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