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我局受深圳市审计局委托(深审授〔2006〕21号),对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进行审计。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工程分二期建设,本次审计是对一期工程进行审核。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发改〔2007〕453号文,一期和二期总计划投资为9 121万元。
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位于平冈中学校园内,是在学校现址上进行改扩建。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一栋教学楼及二栋宿舍楼。一期新建总建筑面积23 825平方米,送审总造价为4706060561.68元。项目建设单位是区建筑工务局,工程经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按标底价下浮10%,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设计单位是深圳华兴茂建筑设计顾问工程公司,深圳市鑫诚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工程于2006年1月3日开工,2006年8月25日竣工,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目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为47 606 561.68元,审计造价为46 269 699.15元,核减1 336 862.53元,核减率2.8%。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收到深圳市财政局基建处拨入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款91 210 000元。区建筑工务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款项46 903 700元。平冈中学收到区财政局拨入工程前期费用款100000000元。区政府采购专户收到区财政局基建科拨入平冈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电梯、配餐提升机及厨房设备、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设备采购款3 025 800元。
本项目已付工程款41 681 187.89元,其中,区建筑工务局共支付了40 681 187.89元,平冈中学支付了1 000 000元,未付工程款4 588 511.26元。各项工程审核情况详见附表。
四、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 336 862.53元。主要原因是:
1.送审造价多算钢筋工程量65.73吨,核减造价323 883.46元;
2.土方工程夯实子目送审造价改动施工方法导致高套单价,核减金额175 322.01元;
3.防水工程因设计变更改变原材料,套价时高套防水材料单价,核减金额212 378.58元;
4.室外工程多算挖土工程量核减金额*** 819.24元;
5.楼梯间原设计为踢脚线,后修改为墙裙,墙裙套价时高套单价,核减金额38 021.42元;
6.审核送审造价的原咨询公司因多算核减金额及缺乏前期服务费资料核减咨询费68 793.96元;
7.监理费、设计费合同以结算价为基数,二项因计费基数的减少而核减造价57 981.26元;
8.其它因土建、安装、市政、绿化各专业细节存在部分工程量多算、高套定额,累计核减造价395 662.6元。
(二)区建筑工务局未执行《龙岗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直接向供货商支付了电梯、配餐提升机及厨房设备、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款2 209 908.5元。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1 336 862.53元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计造价46 269 699.15元进行结算。
(二)根据《龙岗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区建筑工务局今后应到门办理直接支付手续。鉴于区建筑工务局已向供应商支付了上述设备采购款,区财政局应将相应资金从政府采购专户退回到基建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