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2020年龙岗区文物安全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保障全区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性,切实做到了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及博物馆安全生产的情况,我局现公开征选2020年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及博物馆专项安全检查合作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0年龙岗区文物安全技术服务。
(二)服务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服务对象:全区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及辖区内博物馆。
(四)服务内容
1.安全检查及复查
全年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及博物馆检查二次,复查二次(共4次)。检查内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博物馆安全、内外部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器材配备、安全制度建设、产权人或使用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给予现场指导、在现场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
2.文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每月不得少于4次;
3.年底协助我局对各街道开展的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核查和考评,并形成工作报告报我局备案;
4.其他服务
(1)检查及复查时帮助文物巡查员规范台账,每次均出具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一式2份)并留底备查,通知街道将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传达至安全责任主体,并即时督促整改;
(2)检查及复查完均需提供完整的检查记录表格并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每季度出具一份全区安全工作总结;配合区文体旅游局开展安全相应的资料的提交等;
(3)组织2次文物建筑内的实地安全培训及演练,培训及演练完后提交报告;
(五)服务费用:不超过32万元。
二、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三)具有安全技术服务的相关营业范围,同时具有安监部门认定的相关资质或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资质;
(四)具有10人以上的安全技术服务团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资质、团队人员配备、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选。
六、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投标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安监部门认定的资质证明文件或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的资质证明文件);
4.报价表及报价详细构成;
5.项目方案;
6.服务经验(提供承办同类服务相关合同复印件);
7.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构成情况(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和社保清单);
8.履约评价;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10.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0755-28948258,徐***。
(二)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201室,收件人:黎***。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