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召开会议部署在住宅区雨污分流和优质水工程施工中做好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针对我区老旧住宅区雨污分流工程和优质水工程陆续开工,但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完成签订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制订施工保护方案的情况,为有效预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的发生,区住房和建设局于11月25日召开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会议。区环水局、各街道办和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所在住宅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市燃气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住宅区用户公共燃气中压管道铺设及运行特性,以及一旦发生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燃气泄漏,可能发生爆炸或火灾,不仅将造成供气中断,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物资消耗,而且可能直接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危害性,强调工程项目所有相关单位都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引起高度重视。
为帮助与会人员了解管道天然气及其运行特性,更好地做好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特请市燃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介绍了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方法和要点,剖析了近期我市发生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典型案例,介绍了行政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告诫建设工程相关单位警钟长鸣。
会议要求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和管道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依照《深圳市燃气条例》和《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的规定,明确各自的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通力协作,不得盲目施工,杜绝侥幸心理,落实保护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主动承担管理责任,把好施工安全的前置关;施工单位作为直接责任主体,要在施工前主动查明施工处地下管线情况,坚持首先人工开挖,探明管道的实际位置,避免损坏管道;监理单位要承担施工安全的监管责任,监督现场施工人员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制止野蛮施工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守土有责,要发挥熟悉住宅区情况的优势,主动对施工行为进行巡查监督;管道燃气企业要尽职尽责,主动向施工方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会议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安全保护协议的签订和方案制定工作,外地企业法人来不及签字盖章的,需先行制定施工保护方案,并在施工中切实按照协议内容落实保护措施,逾期未完成的,将提请市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一丝不苟地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不仅要如期完成雨污分流、优质水工程这一民生实事任务,同时要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