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招考合同制信访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信访员4名(为临时性岗位,不纳入正式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招聘范围对象
对象范围是具有珠海市斗门区常住户口或配偶是斗门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信访工作,具有从事本岗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具有较强的处理急发、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能正确理解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法律、中文、公共管理或相近专业;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八)能自行解决食宿。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录用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2日—1月4日。
(二)报名地点:斗门区信访局(斗门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项。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是测试应聘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总成绩的60%。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成绩通过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doume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有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付。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因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对象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对象。确定结果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doumen.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造成的缺额,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随即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限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
(三)被聘用人员的档案及人事关系可挂钩由区合同制职员管理中心管理,其党(团)员组织关系可转入区信访维稳工作中心。
(四)如拟聘任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九、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信访员的工资福利按月财政包干,工资为2000元/月(含为合同制信访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756-5310138
珠 海 市 斗门 区 信 访 局
斗门区接待与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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