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受理2015年度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政策,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符合我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详见***1)。
(二)未来产业
符合我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详见***1)。
二、资助方式
(一)贷款贴息
用于资助企业用于产业化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计算,贴息额度为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二)股权投资
用于向已获得市场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原则上按照与企业已获得的机构投资者的相同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且投资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另外企业还将获得等额的财政无偿资金扶持。财政股权投资遵循与股权投资机构“同股同权、共进共退”的原则,入股价格由合作机构确定。
三、申报时间
本批次专项资金受理申报的期限为5月19日至5月31日。接受过期申报,过期申报项目将顺延到下一批次进行资助。本申报通知长期有效。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南山区申报深圳市战新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汇总表》(贷款贴息类或股权投资类),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公章。
(二)1、贷款贴息类:(1)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2)银行贷款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3)证明用于具体产业化项目的银行证明材料。2、股权投资类:(1)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2)与投资机构签订的股权投资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无偿扶持资金的用途说明。
五、受理方式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对项目申报进行受理、初审。项目具体审批、资金核拨、验收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统一组织实施。
地址:南山区委大楼A919室;
咨询电话:26563774,26542449。
特此通知。
***1:申报指南.doc
***2.1南山区申报深圳市战新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汇总表(贷款贴息类).xls
***2.2 南山区申报深圳市战新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汇总表(股权投资类).xls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