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司耕地八队一号地田耕路旁以南95亩招标公告
南通公司耕地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1
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鼓励农户依据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种植适销对路的农作物,经总公司研究拟把八队一号地田耕路以南部分的耕地在南水镇三资平台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耕地招标的地格、面积和耕地招标单价: 八队一号地田耕路旁以南9.5亩,招标底价为850元/亩/年。 | |||
二、耕地招租承租期限及递增方式: 耕地承租期限为8年 ,承租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第1年至第4年的年承包单价为中标单价,第5年至第8年的年承包单价为上一年承包单价上浮8%计算。(实际租金单价按中标价为准) | |||
三、投标招租的方式: 1、投标者需带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可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 2、耕地招租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大于或等于招标底价),相同单价以摇珠大号中标。 | |||
四、地租的收缴: 中标后需在七天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清第1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1年年租金的同等数额),超期者视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作退还。 | |||
五、农作物种植的规定与水位控制: 1、本耕地规定只准允许种植农作物,但不能种植绿化树等多年生作物。 2、不准用农地来挖鱼塘和搭建永久性建筑物。可以搭建按国土及有关部门规定允许建设面积的临时建筑物,有关报建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3、由于斗河、运河是我公司防涝排洪用,所以承租者不能堵塞斗河,运河。 4、农地河道的水位控制由公司调控。 5、凡违反上述1.2.3条规定者则终止合同,由公司收回耕地。 | |||
六、其他事项: (1)凡参加投标者,需先到南通公司看阅耕地租赁合同,最终以合同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9日,早上10点00分。开标地点,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
八、投标地点及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18年10月19日9:30,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报名,答疑;10:00开标,单位超过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投标保证金。 (2)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九、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曹*** | 联系电话: | 7718536 |
胡*** | 联系电话: | 7718537 | |
十、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 |||
十一、本次项目交易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咨询地址: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7718537、7718536 | |||
备 注 | 登录网址 | http://www.zhdz.gov.cn/ztzl/ncjtzcgljyzl/zbgg_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