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安委办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区安全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通报深南安办〔2015〕5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
二季度,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安全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现将全区安全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第二季度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情况通报
(一)全区总体情况(以下通报数据均截止至7月1日)
1、企业入库情况及信息采集情况:全区纳入系统管理的企业共7717家,较一季度末新增入库企业160家。企业信息采集率为100%。
2、企业自查自报情况:目前已完成自查自报的企业数为7717家,自查率为100%,企业自查出隐患数为5985条,自查隐患整改数5952条,自查隐患整改率为99.45%。
3、政府部门巡查情况:政府部门完成巡查企业数为5661家,巡查率为73.36%,巡查出隐患企业数为3151家,巡查出隐患率为100.00%,巡查隐患4623条,整改隐患4605条,隐患整改率99.61 %。
(二)各街道办情况
南头街道办二季度须纳入新系统管理的企业目标数为1217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1181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1181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1181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1155家,巡查率为97.80%,巡查隐患数568条,巡查隐患整改数566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65%。
南山街道办目标数为974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978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978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978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596家,巡查率为60.94%,巡查隐患数28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271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6.79%。
西丽街道办目标数为1071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1269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1269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1269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1058家,巡查率为83.37%,巡查隐患数1799条,巡查隐患整改数1797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89%。
沙河街道办目标数为651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684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684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684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381家,巡查率为55.70%,巡查隐患数371条,巡查隐患整改数370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73%。
蛇口街道办目标数为404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402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402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402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246家,巡查率为61.19%,巡查隐患数335条,巡查隐患整改数335条,巡查隐患整改率100.00%。
招商街道办目标数为799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773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773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773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633家,巡查率为81.89%,巡查隐患数275条,巡查隐患整改数274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
粤海街道办目标数为1462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1590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1590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1590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1010家,巡查率为63.52%,巡查隐患数483条,巡查隐患整改数481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59%。
桃源街道办目标数数为836家,目前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数840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840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840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数为582家,巡查率为69.29%,巡查隐患数512条,巡查隐患整改数511条,巡查隐患整改率99.80%。
上述数据表明,超额完成了二季度的入库企业目标数的是西丽街道办、粤海街道办、桃源街道办、南山街道办、沙河街道办;政府巡查率较高的是招商街道办、桃源街道办、西丽街道办、南头街道办。
(三)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区卫计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20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20家,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20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7家,巡查隐患数1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10条;
区教育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311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311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311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115家,巡查率为36.98%,巡查隐患数162条,巡查隐患整改数156条;企业分流隐患数463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政府分流隐患数290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99.31%;
区民政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8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8,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8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3家,巡查率为37.50%,巡查隐患数5条,巡查隐患整改数5条;
区安监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4580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4580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4580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3284家,巡查隐患数4395条,巡查隐患整改数4383条;企业分流隐患数455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为99.12%;政府分流隐患数8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
区文体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223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223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223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54家,巡查率为24.22%,巡查隐患数17条,巡查隐患整改数17条;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92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92家,信息采集率为100.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92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22家,巡查隐患数4条,巡查隐患整改数4条;
区住建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684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684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684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109家,巡查率为15.94%,巡查隐患数31条,巡查隐患整改数31条;企业分流隐患数18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政府分流隐患数85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
区城管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30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30家,信息采集率为100.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30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7家,巡查率为87.50%,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
区环水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29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29家,信息采集率为100.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29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20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4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政府分流隐患数0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0.00%;
区人力资源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92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92家,信息采集率为100.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92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19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3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政府分流隐患数1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
区经促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924家(因系统设计原因,其中大部分企业为区经促局与区安监局共同管理),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924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924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14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556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99.28%,政府分流隐患数288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99.31%;
市交委西部交通运输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14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14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14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0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57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政府分流隐患数19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94.74%;
市交委港货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343家,完成信息采集数为343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343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0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政府分流隐患数12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91.67%;
市场监管局南山分局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1011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1011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1011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0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7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100%,政府分流隐患数256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100.00%;
区公安分局(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纳入系统管理企业数275家,完成企业信息采集数为275家,信息采集率为100%;企业完成自查数为275家,自查率为100%。完成巡查企业家数0家,巡查隐患数0条,巡查隐患整改数0条;企业分流隐患数2674条,企业分流隐患整改率99.55%,政府分流隐患数2018条,政府分流隐患整改率99.85%。
数据表明,政府巡查率完成较好的单位是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环水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政府巡查查出隐患率较高的单位是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未开展政府巡查的单位有市交委港货局、市场监管局南山分局、市交委西部交通运输局。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入库数量仍然不足。全区2015年二季度纳入新系统管理企业7717家,较一季度入库企业数7557家,只增加了160家企业。大多数街道办相比一季度的入库企业数都有所增长,但是仍有三个街道办入库企业数没有达到二季度目标数。
(二)政府部门巡查工作还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全区整体政府部门巡查率不高,尤其是部分职能部门该项工作严重滞后,极少数职能部门到目前仍未在系统中对所属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不到位。
(三)企业巡查自查主动性有待加强。目前,全区企业自查率虽然达到100%。但是该项工作都是在季度末区安办督促下完成,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工作常态化,平均化,都是即将进行系统的绩效考核了才集中在一个时间段督促企业进行自查,经常造成系统塞车。同时企业查出隐患率偏低,查出隐患质量不高,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治的情况仍屡有发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距仍然很大。
(四)部分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有待改进。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积极督促所属企业进行自查,该项工作大部分是靠街道办完成。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巡查没有达到要求,巡查率和隐患查出率都偏低,个别职能部门连续两个季度政府巡查为零。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扩大生产经营单位纳管,加强跟进管理。
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深安办〔2015〕70号)文件精神,一是对我区系统纳管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应纳尽纳。 包括: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单位、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等。对于 应纳未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督促登录系统接受监管,在再次核实的基础上,强力督促还没有纳入系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登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后纳入统一管理。二是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已纳入系统管理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及时纠正行业分类选择错误、单位名称地址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三是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大督促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培训和监管力度,尽快让这些应纳而未纳的单位进入系统纳管。四是要组织人员对事故、标准化等模块加强运用,及时录入完善曾发生事故、通过标准化等单位的最新具体信息,便于系统各模块内容的共建共享。五是结合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数量,对(深南安办〔2015〕48号)文件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实、补充、修正和完善,确保本辖区系统纳管单位信息全面真实可靠。
( 二 )加强重点类型隐患排查整治,降低事故风险。
从第二季度隐患排查情况看,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作业环境登几个方面的隐患较为集中,这与近期全市火灾、触电、高坠事故多发的趋势基本一致。各单位要稳固树立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理念,加大重点类型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降低事故风险,降压事故伤亡人数。
( 三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常态化运作。
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本辖区、本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合理分解本单位巡查工作任务,使工作常态化、平均化,避免企业、政府部门在季度末扎堆开展自查、巡查,从而造成系统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