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小餐饮开启备案制当天可营业
继香洲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需要核查现场即可获得许可后开业新举措后,香洲区食药监局为切实解决小餐饮经营者办证难问题,继续推动贯彻落实市委“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的决定,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服务,从2018年8月6日起,香洲区实施小餐饮备案制,满足备案基本条件,即可到行政服务窗口书面递交办理材料,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当天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实施前,小餐饮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一般从申请-场地核查-发证等走完流程需20个工作日经营者才能取得许可证并开始营业。
实施后,对于经营面积在50㎡(含50㎡)以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且不经营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刺身、生鱼片、含有生鱼的寿司等生食水产品及生食肉类)和自酿酒小餐饮经营者,当天到行政服务窗口书面递交办理材料,当场可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当天即可开展相关食品经营活动。
在监管方面,小餐饮经营者拿到备案凭据后,我局监管人员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小餐饮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指导经营活动,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时将依法取缔和严厉处罚,保障辖区餐桌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