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办函〔2015〕50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20号)以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水务行业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水法〔2016〕50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水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创造良好的水务发展环境。
二、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0年全年
三、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次不少于2人。
四、抽查内容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项目开展检查。局各科室(部门)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个抽查事项按频次、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要严格控制抽查比例。
各责任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抽查及检查方式
每次拟开展检查前,由与抽查事项相关的科室(部门)从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人员每次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是检查对象近亲属的,或者与检查对象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结果公正的,应当依法回避。
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局各科室(部门)负责制定本科室(部门)抽查事项检查表。对容易引发争议、需要作为后续行政处罚证据使用的事实,应进行录像。局各科室(部门)负责本科室(部门)检查资料的存档。
六、抽查结果运用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公示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水务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随机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本科室(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各本科室(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