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能珠海有限公司涂装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2年第13号
项目名称:佳能珠海有限公司涂装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佳能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323号佳能珠海有限公司厂区内B栋1F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总 投 资:995万元
使用面积:238.3平方米
环评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区排放限值。
(二)该项目在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该项目粉尘过滤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限值三级标准。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已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四)生产废料、边角料、废弃包装物等须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如废涂料、废有机溶剂等,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规定交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29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
电子邮件:xiangzhouwukongg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