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人民医院标志标识标牌导向系统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福田医院标志、标识、标牌导向系统的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招标采购项目见下表:
采购条目流水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底价 |
FTRMYYYB2009—N0.01 | 福田医院标志、标识、标牌导向工程 | 项 | 壹 | ¥4.8万元 |
3.拷贝标书:供应商于2009年8月12日09:30至2009年8月25日17:00在福田区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607医院办公室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并进行投标响应。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福田区人民医院医院办公室报名,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院方。
5.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能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规划方案;(2)有从事政府以及事业单位同类型项目的经验,至少已经完成同类型项目1项。(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标系统的策划、设计、安装、执行等相关经验;公司近年来有CIS、VIS业务的成功案例3项以上。(4)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如期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6.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9年8月25日17:00前询问,电话83980461林先生回答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7.重要提示:在招标活动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注意福田区人民医院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医院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标书将于开标之时收取。开标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10时;开标地点:福田区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9.中标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顺序,前分前三名为入围单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最高得分相同的,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对入围单位,医院将给予3000元的设计费,中标单位除外。入围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作品我院有权使用。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按医院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设计产品所有权归我院所有。
10.医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
联系电话:0755—83980461 联系人:林主任
福田区人民医院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