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各职类公务员竞争领导职务通道
市政府9月12日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据了解,未来深圳市将增设行政执法类专业执法职系与专业技术类职系,同时还将进一步细化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缴交、领取、奖罚、收回和转移等管理办法。
对共通性职位实施职系管理
在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职位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将研究探索综合管理类共通性职位管理机制和增设行政执法类专业执法职系与专业技术类职系。为促进政府内部管理的统一和规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务员管理先进经验,开展职位调研分析,探索提出对政府内部财务、人事、行政后勤、电子政务等共通性职位实施职系管理的思路。
同时,根据执法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将研究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卫生监督等执法队伍中专业要求较高的食品执法、特种设备执法、药品执法、医疗执法等职位设置为专业执法职系。适应机关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需要,拓宽专业技术类职位范围,将审计部门中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等职位设置为专业技术类职系,研究在规划、统计等部门中设置专业技术类相应职系。
创新年轻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机制
《意见》提出要创新年轻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机制,争取用5至8年时间,培养一支具有大局意识、战略眼光和领导指挥才能的年轻处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各层级公务员结构特点,有针对性地拟定选拔条件,定期遴选一批年纪轻、素质好、潜力大的公务员,通过有计划的内部轮岗、跨部门交流、挂职锻炼、集中调训等方式进行强化培养锻炼,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具备通用型领导所需的基本能力。《意见》称将探索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定期从基层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作。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拓宽各职类公务员竞争领导职务的通道。
进一步细化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
对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意见》提出在加强聘任合同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福利保障制度等三方面进行完善。
《意见》提出将制定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续签和解除,强化对聘任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管理落到实处;将制定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和聘期考核办法,加强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与公务员日常业务工作的结合度,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同时加强考核结果在聘任制公务员转正、续聘、解聘等管理环节中的运用;将进一步细化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缴交、领取、奖罚、收回和转移等管理办法,保障用人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