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基本单位组织机构临时代码处理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
关于基本单位组织机构临时
代码处理意见的通知
(1998年11月25日)
深统信通〔1998〕109号
各区统计局:
为能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单位清查工作任务,凡在基本单位清查工作过程中,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代码漏填,经核实(各区在各区原基普切块时技术监督局库查对、各专业处到本局计算中心查对)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确实未在技术监督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在填写单位代码时一律以临时代码替代,由市、区统计部门统一赋予编码。各区统计局及各专业处的临时代码分配如下:
罗湖区统计局GD115001-GD120000
福田区统计局GD120001-GD123000
南山区统计局GD123001-GD126000
宝安区统计局GD126001-GD132000
龙岗区统计局GD132001-GD138000
盐田区统计局GD138001-GD140000
深圳市统计局GD100000-GD115000
其中:工交处GD100001-GD102000
经贸处GD102001-GD104500
投资处GD104501-GD106500
社科处GD106501-GD108500
人口办GD108501-GD109500
核算处GD109501-GD111500
请各区统计局及各专业处按照以上的码段进行临时代码的编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