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福田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硬核规定来了
2月3日,为进一步强化福田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责任,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福田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五项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福田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五项规定
一、做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到位;管理处主任和关键成员必须到岗到位;宣传教育必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二、压实“六个责任”:业主和租户要主动执行政府和物业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主动报告真实行程、病情和接触史;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物业项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社区、股份公司、业委会要对小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把住“六个口”:村口、小区出入口、楼栋口、电梯口、房门口、店门口。要求:一是小区实施封闭围合管理,只预留1-2个出入口,开放的出入口(含人行口、车辆口)必须有专人在岗看守,实测体温;二是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并公示消杀记录。电梯间、公共通道门把手、公共洗手间等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消毒灭菌工作每日不少于4次;三是必须单独设置口罩、手套等一次性卫生用品专用投放垃圾桶并按规定集中处置。
四、落实“四必查”:即车辆、进出人员、重点区域返深人员、发热及身体不适人员的排查。要求:一是对所有进入小区的人员(含业主、访客及其他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做到“逢人必测,逢车必查”;二是对湖北籍或重点区域返深住户一律进行逐户排查,详细了解其返深计划并登记造册;三是对所有湖北已返深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社区,在社区的指导下,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四是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住户,一律第一时间报告社区防控三人小组,并立即处置。
五、实施“四项问责”:因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消极应付、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不良影响、被市有关部门通报的物业小区,区住建部门一是约谈、督办物业服务企业,在全行业进行通报;二是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辖区物业招投标;三是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对该管理处主任内部处理直至调整工作岗位;属党员的,建议物业企业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四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源:读创/深圳商报记者马小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