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于2018年7月11日(深府办函〔2018〕184号)决定成立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如桂(市长)
副 组 长:刘庆生(常务副市长)、杨洪(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廷忠(市政府秘书长)
执行副组长:王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学凡(市住房建设局局长)、徐波(市编办主任)、聂新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胜(市经贸信息委主任)、王幼鹏(市规划国土委主任)、刘初汉(市人居环境委主任)、于宝明(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林翰章(市水务局巡视员)、姚亮(市安监局局长)、王国宾(市城管局局长)、胡建农(市法制办主任)、杨峰(市应急办主任)、乔恒利(市建筑工务署署长)、肖双红(市消防监管局局长)、王卓民(市政务办副主任)、高圣元(福田区区长)、罗育德(罗湖区代区长)、杨军(盐田区代区长)、曾湃(南山区区长)、郭子平(宝安区区长)、戴斌(龙岗区区长)、陈清(龙华区区长)、陶永欣(坪山区区长)、王浩(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勇(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胡嘉东(市水务集团董事长)、李真(市燃气集团董事长)、廖建平(深圳供电局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张学凡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试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