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的公告
受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填海区的石化基地内
建设规模及用海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海工程及厂区建设。拟建设1套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年处理裂理碳五15万吨,配套建设1套异戊橡胶装置,年产异戊橡胶3万吨,拟建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2.2922公顷,为填海造地用海,填海工程采用陆上推填的施工方式形成陆域,地其采用排水固结法和复合地基法进行处理,未占用岸线。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听证方式
(一)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说明本人身份、联系方式、与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的直接关联情况,填写报名表(见***)。申请听证的个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听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需提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明、听证代理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我局将审查报名人与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并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召开前7个工作日通知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6-2613061
特此公告。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