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将建1101廉政制度体系
记者从12月18日的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获悉,宝安将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与管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出台《宝安区阳光政务廉政风险防控“1+10+1”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以建设“智慧宝安”为契机,探索“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不能腐”模式,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具有宝安特色的“1+10+1”政务廉政制度体系,切实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记者获悉,工作规范里面的第一个“1”是指“阳光政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架构;“10”指工程招投标、政务采购、公共(国有)物业招租、专项资金管理、行政处罚、查违执法、集体用地开发与交易7个重点领域,以及医院院长、学校校长、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3个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则;后一个“1”指廉政风险防控回访机制,打造监督闭环,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据悉,宝安将试点推行医院院长、学校校长、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建立“一把手”定期交流轮岗制,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年度述廉、请假报告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