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深卫人会(2010)4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妇幼保健院:
2009-2010年,全市托幼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0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二、地点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13楼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12号,福强路与新洲路交界处,公共汽车:大巴:4、15、26、33、34、44、103、202、212、219、225、303、312、317、322、362、3***路到市妇幼保健院站、众孚小学站或新洲路口站下车)。
三、参加人员
各区卫生局及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儿童保健工作责任人,市、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光明新区光明、公明预防保健所儿童保健专科医生,各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园长和保健医师。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幼儿园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联系人:雷雨,电话:83570000-8401)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