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珠海市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市级一类:
(一)数控车工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技师学院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二)汽车修理工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三)理财规划师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珠海市就业创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五)客房服务员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珠海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珠海市旅游总会
珠海市旅游饭店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六)餐厅服务员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珠海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珠海市旅游总会
珠海市旅游饭店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6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七)配电线路工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珠海市市总工会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7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八)家政服务员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总工会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珠海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7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九)叉车司机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珠海皖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8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十)电子商务师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电子商务协会
珠海市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珠海市海纳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决赛时间:9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十一)公共营养师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珠海市营养学会
珠海市朗京职业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共青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珠海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广东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决赛时间:9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十二)化学检验工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北理工珠海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
竞赛等级:高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决赛时间:9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市级二类:
(十三)中式烹调师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珠海市旅游饭店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中级
竞赛组别:职工组
决赛时间:7月份
决赛地点:香洲区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执行机构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赛务组、裁判组、专家组等,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行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承办单位必须在本文印发之日起10天内向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所承办竞赛项目的技术文件等资料,由该院组织专家审核。逾期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未通过专家审核,取消该竞赛项目。
(二)宣传发动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订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等,报主办单位审核后印发。
各区、各承办单位要在组织竞赛前及时发布竞赛消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动各行各业职工群众踊跃参赛。
(三)决赛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实施各职业(工种)的市级决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竞赛,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激励政策
为充分调动单位和个人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参加2015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和组织者可享受以下竞赛政策:
(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举办且决赛选手不少于20人的技能竞赛,获得职工组前3名的优秀选手,以及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举办且决赛选手不少于20人的技能竞赛,获得职工组第1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得各项决赛(决赛选手不少于20人)前6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举办的决赛,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300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举办的决赛,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五、六名各200元(以上均为税后金额)。
(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竞赛,参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参加市级二类竞赛两项成绩均合格者,该职业(工种)的第一名选手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