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中新村团结村山美村等地块)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现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中新村、团结村、山美村等地块)》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 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新镇中新村、团结村、山美村等地块),请各单位依职能严格按该方案落实。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9.1473公顷,涉及7个地块,位于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团结村、山美村,现状为建设用地0.3723公顷、农用地8.7750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292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要求在 30 个工作日内做好成果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及备案工作,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