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土地权属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30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30日)。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504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27820120,传真:27820117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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