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正式启动
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2008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已正式启动。企业可以到设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为5月30日。
据了解,为加快培育一批国际化企业,本年度深圳市政府对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重大调整,核心是体现“宽进严出”,增强辐射引导效应。主要变更包括,一是提高奖项的开放度,对申奖企业在财务绩效要求上,从行业“前五位”放宽到“前十位”,非赢利机构要求其社会贡献位居行业前列,让更多组织得以参与并从中受益;二是保证奖项的公信力,加强对申奖企业的管理绩效要求,要求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一年以上并提供自我评价报告作为验证确保参奖企业的素质和评定质量;三是增强奖项的实效性,强化获奖组织高标准履行商业道德、持续改进、经验共享、公益服务等社会责任要求,显著扩大推广成效。新管理办法体现了“标杆带动、普遍提高”的政策导向,有助于扩大奖项参与度和号召力,成为“一根曲高和众的品质提升的指挥棒”。
另外,今年市长质量奖的评定也做了重大改进,使整体评定体系更趋先进、科学和细致。主要体现在,一是更新评定标准,等同转换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2008年卓越绩效准则为市长质量奖新评定标准,保持全市管理活动与国际质量管理前沿理论和实践的同步发展。二是完善制度设计,修订一系列规范组织、流程和操作的制度规定,参照国外质量奖评审体例细化评审技术规范,对评定工作实行标准化、程序化管理。三是实施企业自评员制度,借鉴美国国家质量奖获奖组织大力培养企业评审员的经验,实施“百家企业自评员培育计划”,通过培养一批优秀企业管理人才,来促进企业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